专家建言对电子烟开征消费税,一旦开征有何影响?
近日,国务院修改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,正式将电子烟纳入烟草管理范围,明确“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”。此举旨在强化电子烟监管,规范它的生产经营活动,保障消费者的利益。
数位财税专家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,目前电子烟并未开征消费税。由于很多电子烟含有尼古丁等物质,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尤其是青少年,因此建议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。
近些年电子烟市场规模快速扩大,有数据显示去年中国电子烟内销零售额高达145亿元,同比增长30%。
“目前消费税暂行条例的税目中并没有电子烟,而且正在立法中的消费税法也没有将电子烟纳入征税范围,因此目前国家对电子烟不征收消费税。”中国社科院中国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告诉第一财经。
目前消费税税目中有烟一类,包括卷烟、雪茄和烟丝。比如卷烟在工业生产环节,甲类卷烟税率56%加0.003元/支,乙类卷烟税率为36%加0.003元/支。卷烟商业批发环节,税率为11%加0.005元/支。
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第一财经,之所以对卷烟征收消费税,是因为它对人身体有害,且二手烟影响周边人身体健康,因此通过消费税来抑制吸烟。电子烟也存在同样的问题,目前电子烟参照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,进入专卖体系,同样电子烟也应该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,借此来调节和引导消费。
“电子烟应该参照卷烟课税。”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告诉第一财经。
施正文认为,可以在烟税目下单独设立一个电子烟子目,可以考虑电子烟类型、危害程度等设定一个差异税率,征收方式可以是从价计征,具体税率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测算决定。
西北政法大学席晓娟副教授告诉第一财经记者,电子烟是一类设计用来向肺部传输烟碱的消费品,类似卷烟或雪茄烟。国家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、促进环境污染防治而对卷烟征收消费税,电子烟虽被认为是卷烟替代品,但世界卫生组织《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》指出:有充分证据表明电子烟是不安全的,会对健康产生危害。
“我国15岁及以上人群使用电子烟的人数约在1000万,如果不严加监管正在毒害下一代健康。基于此,电子烟税率应按照甲类卷烟税率征收,以减少其对环境污染及青少年健康的危害。”席晓娟说。
施正文认为,对电子烟开征消费税,如果时间较为紧迫,可以在国务院批准下,财政部调整消费税税目,将电子烟纳入。如果当前消费税立法进展较快,也可以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法税目中,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消费税法后实施。
席晓娟表示,消费税征收范围法定,因此,若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,需修改《消费税暂行条例》。最大可能是在制定消费税法时,将电子烟归到“烟”——电子烟(新增子税目),征收消费税。
根据世界卫生组织《2021全球烟草流行报告》,已至少有29个国家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。各国征税方式不一,有的按照电子烟售价来从价计税,有的根据电子烟烟油体积来从量计税等。
中泰证券研究所政策组负责人和首席分析师杨畅撰文表示,从效果来看,开征消费税之后的短期,电子烟销售可能受到影响;但2-3年后,又修复至开征前水平并继续增长,如葡萄牙、俄罗斯。但若消费税税率过高,也会产生负面影响,典型代表如韩国,由于税率较高以及加热不燃烧烟草的挤占效应,电子烟市场规模修复偏慢。
作者:陈益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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