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实施情况如何?北京将开展执法检查工作
中新网北京5月14日电 (陈杭)按照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,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对贯彻实施《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》(下称规定)情况进行检查。检查时间安排在5月上旬至6月中旬。
其中,市、区人民政府,卫生健康部门,公安机关,医院及其举办者等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,为本次检查重点。
这是记者14日从规定执法检查启动会上获悉的。
规定明确各方主体责任
2020年6月5日,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规定,已于同年7月1日起施行。
规定对于保护医务人员安全、维护医院安全秩序、防范和消除涉医安全隐患,依法惩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具有重要意义。
规定还明确了各方主体责任,包括市区人民政府、卫生健康部门、公安机关、医院举办者和医院五个方面在医院安全秩序管理中应当承担的责任。
重点检查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
本次检查重点包括,市、区人民政府落实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职责情况;卫生健康部门落实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职责,落实联席会议制度,建立全市医院安全保卫信息平台等情况;公安机关落实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职责,警务室设立及运行,开展涉医安全案件预防处置,依法惩治涉医违法犯罪等情况。
此外,医院及其举办者落实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职责,建立健全安全防范系统,落实安全检查制度,以及采取陪诊、回避诊疗、保护性约束或医疗措施,还有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,也都是检查重点。
将采取实地调研、随机检查等方式
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围绕检查重点,深入基层实际,了解掌握真实情况,重点了解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,发挥好人大代表主体作用,切实提高执法检查工作质量和实效。采取听取工作汇报、实地调研、座谈交流、随机检查、问卷调查等方式,对“规定”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。
7月下旬,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《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》实施情况的报告。8月上旬,形成审议意见书,交市政府研究办理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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